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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規修正】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」第7點、第14點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5月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6000706A號令修正發布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6000706B號函辦理。
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
三、各校甄選簡章及職缺等有關教師甄選之資訊,除應公告於學校、主管機關網站以外,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公告於「高級中等學校教師選聘網」;國民教育及學前教育階段公告於「高級中等以下教育人才庫入口網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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