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為推動廢棄物源頭減量政策,請各機關、學校於辦理會議、訓練及活動時不提供免洗餐具、包裝飲用水及各類材質一次用飲料杯
一、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(現環境部)110年9月29日環署基字第1101133967號函暨「行政機關、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」辦理。
二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(現環境部)訂定「行政機關、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」(附件1) ,以推動廢棄物源頭減量,減少資源消耗及環境負荷。
三、請機關、學校辦理會議、活動及訓練時,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、包裝飲用水及各類材質一次用飲料杯。應使用可重複清洗之餐具及容器供餐及供水,其辦理方式包含請餐飲業者以循環容器供餐,或自備循環容器提供餐飲業者盛裝,不得提供以一次用容器盛裝之便當供外帶;訂購外燴,需準備循環容器或請與會者自備;於現場提供飲水機或桶裝水,供與會者飲用。藉由政府機關帶頭力行並傳達環保觀念,逐步改變民眾生活習慣。
二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(現環境部)訂定「行政機關、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」(附件1) ,以推動廢棄物源頭減量,減少資源消耗及環境負荷。
三、請機關、學校辦理會議、活動及訓練時,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、包裝飲用水及各類材質一次用飲料杯。應使用可重複清洗之餐具及容器供餐及供水,其辦理方式包含請餐飲業者以循環容器供餐,或自備循環容器提供餐飲業者盛裝,不得提供以一次用容器盛裝之便當供外帶;訂購外燴,需準備循環容器或請與會者自備;於現場提供飲水機或桶裝水,供與會者飲用。藉由政府機關帶頭力行並傳達環保觀念,逐步改變民眾生活習慣。
分享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