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中畢業條件、學科補考相關期程~請九年級學生、家長、任課老師留意
九年級畢業資格、學期補考(第六冊)相關期程提醒,請學生、家長、任課老師留意。
一、畢業資格
依據: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(113/04/24)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0955A號令第13條
●學生修業期滿,符合下列規定者,為成績及格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;未達畢業標準者,發給修業證明書:
1.學習期間扣除學校核可之公、喪、病假,上課總出席率至少達三分之二以上。
2.經獎懲抵銷後,未滿三大過。
3.八大學習領域有四大學習領域以上畢業總平均成績丙等(即60分)以上。
二、學期補考相關期程:
5/12(二)16:00 期末考成績登錄截止。(包含期末考、期末考補考、藝能科、彈性課程及無期末考之科目學期成績,請老師們務必於截止日前完成登錄,以利註冊組作全校成績結算,感謝配合。)
5/21(四)第1~4節 學期補考(第六冊)
(第1節-語文、第2節-自然、第3節-數學、第4節-社會)
5/26(二)畢業成績結算-所有成績須完成登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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