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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有關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」第十二點附件七修正,請參閱~

有關「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」第十二點附件七,業經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2日以科實字第11502000610號令修正發布,檢送發布令影本、修正後規定與修正對照表各1份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15年2月2日科實字第11502000612號函辦理。
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館科展資訊管理系統(https://twsf.ntsec.gov.tw/Article.aspx?a=36&lang=1)下載。

三、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該館實驗組吳聖慧研究助理,電話:(02)66101234分機15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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